有慢性疾病的妇女能否生儿育女

来源: 医者仁心
发布时间:2023-12-27 23:24:26

这个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和考虑。一方面,怀孕和分娩是否会加重孕妇的病情,严重威胁其健康甚至生命;另一方面,这些慢性病对胎儿的影响会有多大。

由于女性所患慢性病的种类和程度不同,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也不同,其妊娠的最终结局也不同。

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疾病:第一类疾病:如继发性贫血、慢性皮肤病(如银屑病)、慢性支气管炎等。只要在怀孕期间进行定期检查,并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一般不会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类疾病:如轻度心脏病(心功能代偿期)、轻度糖尿病、早期原发性高血压等。对于这些疾病,孕妇需要医生的密切监测,并仔细检查,治疗和指导,以获得良好的妊娠结局。

第三类疾病:如各种心、肝、肾疾病的急性期,慢性肾炎伴肾功能不全,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糖尿病伴动脉硬化或肾功能不良。

因为怀孕会增加孕妇心、肝、肾的负担,加重病情,甚至威胁生命。即使经过孕期监测和治疗,也很难有好的结果,所以最好不要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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