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赤潮期”应慎吃海鲜

来源: 医者仁心
发布时间:2023-12-27 23:07:10

夏季是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季节。为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保护消费者健康,市卫生监督所近日对惠城区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

市民如何预防夏季食物中毒?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科相关负责人。

夏季是误食毒蘑菇的高发季节。

据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科负责人介绍,夏季是误食毒蘑菇的高发季节。

据介绍,毒蘑菇中毒一般可分为即时性毒蘑菇中毒和延迟性毒蘑菇中毒。一般来说,胃肠道的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是在进食后半小时至六小时内出现的。症状消失后,很快好转恢复,很少死亡。

迟发性毒蘑菇中毒则相反,发病缓慢。一般在误食毒蘑菇10小时后发病,往往上吐下泻后似乎痊愈。但假恢复1至3天后,突然出现肝、肾、脑等器官严重受损的症状。

如肝肿大、少尿、无尿、易怒、昏迷、休克甚至死亡。

毒蘑菇和无毒蘑菇极难区分,市民千万不要在树下或野外采摘野生蘑菇,以免中毒。

夏季应谨慎食用贝类食物。

此外,夏季的高温高湿使食物容易腐烂变质,微生物生长繁殖迅速。在家中处理和保存食物的方法不当会导致食物中毒。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不要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商贩处购买食品,购买前还应看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储存食物时,要按照低温冷藏的要求储存食物,控制微生物繁殖。有些食物要加热或高压处理后再吃,防止外煮内生。

一旦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头晕、乏力等食物中毒症状,应尽快到医院检查治疗。自制发酵泡菜时,应经常晾晒,充分搅拌,以保证充足的氧气供应,抑制厌氧梭菌的生长,防止该菌引起的食物中毒。

此外,夏季是海洋赤潮的多发期。在“赤潮期”捕食的贝类等海产品要谨慎食用,因为一些寄生在类海产品上的浮游生物含有较多的神经毒素。

本报记者叶理子

夏季食物中毒的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可以及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并立即送医院救治:

第一,呕吐。如果食物在1至2小时内吃完,可以立即取盐20克,加入200毫升开水,冷却后饮用一次。如果不吐,可以多喝几次,快速促吐。也可以用鲜姜100克,捣碎取汁,用200毫升温水冲服。

如果你吃了变质的肉类食物,你可以喝十滴水来促进快速呕吐。筷子和手指也可以用来刺激喉咙,引起呕吐。

第二,宣泄。如果患者已食用中毒食物2至3小时以上,且精神状态良好,可将大黄30克煎一次,起到通便作用。身体好的老人,可用番泻叶15克,水煎一次或开水冲服。

第三,排毒。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每次服用100毫升醋和200毫升水稀释后为宜。另外,紫苏30克,生甘草10克,可一次煎服。(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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