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中医可以治病,可以防病,没有副作用。这种想法非常不正确。中药也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尤其是过敏反应。用药禁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配伍禁忌:在前面的“配伍”一节中原则上提到,有些药物在复方配伍中应避免使用。《神农本草经》把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称为“互恶”和“对立”。根据0755到79000的统计,
《蜀本草》所含药物中,有60种药物为邪,18种药物为反。历代对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是不一致的。金元时期总结为“十九畏”和“十八矛盾”,并编成歌曲。现在歌曲的内容列举如下。
(1)十九种恐惧:
硫磺怕砒霜,水银怕砒霜,瑞香狼毒怕立陶宛,巴豆怕牵牛花,丁香怕姜黄,川乌草乌怕犀牛,牙硝怕三棱,官桂怕石脂,人参怕五灵脂。
(二)十八反:
甘草。大戟、海藻、芫花;附子、贝母、南瓜、半夏、白蔹和白芨;藜芦、沙参、丹参、玄参、阿莎丽和芍药。
此后,《本经》和《本草纲目》这两本书也有所不同,但都不如十八反、十九畏之歌那样被广泛认可和流传。
《药鉴》指出“不要使用那些邪恶的、对立的”“如果有毒,控制是合适的,但可以使用那些互相恐惧、互相残杀的,而不是共用的”。自宋代以来,“相畏”的关系也被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相混淆。因此,“九畏”的概念,
“七情”中的“相畏”在“相合”一节中提到的意思是不一样的。
“十九畏”“十八反”的一些药物与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用古方为证,证明有些药物仍可合用。
比如感应丸里的巴豆和矮牵牛一起用;甘遂半夏汤与甘草并列。甘草、海藻玉壶汤同用。十香还魂丸将丁香和姜黄一起使用。大活螺吴丹与犀牛角等一起使用。这一领域的现代研究做得不多,
一些实验研究表明,甘草和甘遂的毒性主要取决于甘草的剂量配比。如果甘草的剂量等于或大于甘遂,则毒性更大。又如贝母半夏分别与附子配伍,毒性没有明显增强。细辛与藜芦配伍,
会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因为对“十九畏”和“十八般矛盾”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的实验和观察,研究它们的机制,所以目前应该持谨慎的态度。一般来说,对于这些药物中的一部分,如果没有足够的基础和应用经验,
还是要避免盲目申请。
2.妊娠用药禁忌症:有些药物有损伤胎儿、引起流产的副作用,应作为妊娠禁忌症。根据药物对胎儿的损害程度,一般可分为禁用和慎用两类。禁用药物多为毒性强或暴力性质的药物。
如巴豆、矮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包括疏经化瘀、行气破滞、辛热药,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不得使用所有违禁药物;慎用药物,
可根据孕妇病情使用。但在没有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避免,以防意外。
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禁忌指的是食物禁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禁忌。古代文献中,常有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甲鱼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红:及蜂蜜变洋葱等记载。这说明某些食物不能和某些药物一起吃。
此外,由于该病,所有不易消化、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如寒、粘、腥等,都应根据需要避免食用。高烧患者也要忌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