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业龙 安徽省岳西县来榜黄泥卫生所
受到现代医学炎症概念的影响,清热解毒法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疾病的治疗中。这种方法通常用于治疗西医所说的传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而且在实验中明显的抑菌和杀菌效果,因此,人们在临床实践中常常不分疾病的表里、脏腑,不辨风寒湿热,凡遇到传染性疾病就投用清热解毒法,凡遇到感染性疾病就投用清热解毒法,甚至将具有清热解毒功效的中药和方剂当作西药抗生素使用。这种泛用和滥用导致该法的危害十分严重。轻则使病症拖延难愈,重则导致中气大损,胃气受损,甚至损害人体健康。
十年前治疗一汪姓患者,病膝下阴陵泉处流注,在医院消炎三日未曾获效,自己亦通医,用大剂清热解毒之品连服数日,不但无效,反增剧痛,肿漫色白,痛胀彻骨,时届伏天,余谓阴证,必用阳和,因其畏热证,畏炎证,听说用阳和汤面有难色,余细释其因,顿开茅塞,嘱其家属拿我所处方阳和汤往药店拿药。处方为:熟地30克,肉桂3克,鹿角胶9克,白芥子6克,姜炭3克,甘草3克,方中重用熟地温补营血;鹿角胶生精补髓,养血助阳,强壮筋骨;姜炭、肉桂破阴回阳、温通筋脉;麻黄、白芥子通阳散滞而消痰结;甘草解毒而和诸药。欣然服之,尽三剂,寒凝解、流注消。
余有一老师,曾治头部外伤合并感染的女性患者,曾用多种抗生素,感染未愈,后又困于“感染”与局部“炎症”,服十余剂清热解毒药,不仅创口未愈,又见胃脘冷痛、纳呆食少、噫气频作等中阳被伤之证。诊视时,其人已是面色苍白,倦怠乏力,辨为气阴两伤,中焦虚寒,虚焰未熄之证,用益气养阴,温中和胃,引火归源之法,服药六剂而愈。
中医临选方,是在立法前提下进行的,而立法又是在运用中医的辨证思维方法,进行确立证候的前提下进行的。依证立法,依法选方,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随证立,方从法出”的意思。清热解毒法,一可用于外感热病病中毒热内盛的证候。如湿毒、温疫病程中,或风热疫毒攻冲头面红肿,口糜咽烂,或火热肿毒充斥三焦,而成烦恼、狂乱、吐衄、发斑。如普济消毒饮、黄连解毒汤一类;二可用于火毒蕴结,气壅血滞,热炽肉腐而发痈疽疔疖疮疡,如仙方活命饮、五味消毒饮一类。
总之,在辨证的前提下应用清热解毒法,其疗效可以得到保证。然而,如果离开中医辨证论治的思维方法而滥用,则会导致问题的发生。许多情况下,人们之所以会使用这种方法,是因为他们尚未完全掌握中医辨证的思维方法。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受到西医诊病论治或实验研究结论的干扰和影响,就会更容易受到清热解毒法的泛用。 如果离开了中医辨证论治的思维方法,就会失去中医的独特特色,也会难以保证其临床疗效。更严重的是,如果滥用清热解毒法而不加辨别,就会带来无尽的危害。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中医,必须切实练好辨证论治的基本功,不能盲目通套西医所谓的“炎症”,而应该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