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部门联合制订的《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提出开展环境与健康领域中医药应用研究

来源: 方剂叔
发布时间:2023-12-27 22:48:29

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广电总局、统计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气象局、中医药局联合制定了《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年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作为我国环境与健康领域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是针对我国环境与健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国外相关经验而专门制定的,

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计划》的总体目标是提高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法律、管理和科技支持,控制有害环境因素及其健康效应,减少环境相关疾病的发生,保障公众健康。

推动实现国家“十一五”规划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出的约束性目标,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计划》提出从2007年到2010年全面建立环境与健康的合作机制。

制定促进环境与健康工作协调发展的相关制度和环境污染健康危害风险评估制度;完成与环境健康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综合评估,

提出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完成全国环境与健康状况调查和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实施方案的研究论证;加强环境污染和健康安全评估的科学研究。

2010-2015年,开展环境与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环境与健康标准体系;充实环境与健康管理队伍和实验室技术能力,基本建成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和信息共享系统。

有效实现环境因素和健康影响监测的一体化和监测信息的共享;完善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风险预测和预警,实现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多部门协同应急响应;基本实现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环境卫生工作的良好局面。

《计划》建议成立一个全国性的环境与健康组织,由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作为牵头部门。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广电总局、统计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气象局、中医药局参加的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制定国家环境与健康宏观管理政策,指导环境与健康工作科学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中医药在环境与健康领域的应用研究。

《计划》《中药对环境污染的健康危害干预研究》指出,要充分利用古代中医文献研究、养生康复、辨证论治等方面积累的理论知识和经验,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

开展中医药对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和环境污染所致亚健康的干预研究,提出干预措施。推广中医保健方法,增强人体对环境污染的抵抗力,预防和延缓环境污染相关疾病的形成。(中国中医药报记者高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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